各学院(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5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团队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52号)要求,2019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及团队选拔工作现已开始,选拔对象及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见人事处网页,申报材料须于2019年4月10日前报至人事处。
人事处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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