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讲 人:于海 少将
时 间:2019年3月27日(周三) 16:00
地 点:图书馆报告厅
主办单位:共青团天津理工大学委员会
抢票方式:关注“天理青年”(TJUT-TW)微信公众号参与抢票,抢票成功后请于3月25日(周一)、26日(周二)12:00—18:00到大学生活动中心A202领取纸质门票,凭门票检票入场。
于海简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文联委员,中国音协管乐学会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国交响乐基金会理事,国家一级指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音乐总监。
指挥解放军军乐团及中国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中央歌剧院交响乐团、中央民族乐团、中国人民解放军交响乐团、山东省交响乐团、湖南交响乐团、浙江省交响乐团、河南交响乐团、厦门交响乐团、青岛交响乐团、兰州交响乐团、苏州交响乐团、内蒙古交响乐团、中国武警男声合唱团、澳大利亚国家军乐团、美国陆军军乐团、俄罗斯红军歌舞团等著名团队举办音乐会千余场、出版录制唱片数十张。
2008年,于海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在那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于海首次提交了关于国歌立法的提案。
自上世纪50年代至今,国歌经历了多个版本。1978年,《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曾有过几处修改,后来在1982年又改了回来。在国歌乐谱上,1978年版本与改后的版本有3处不同,而这个乐谱却一直在使用。
“同样的音乐,由于速度的变换,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国歌不能似是而非,必须要有明确的标准,就像国旗和国徽一样。”于海认为,这些问题都要通过立法来解决。
于是,从2008年起,于海每年都会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建议尽快制定国歌法。这件事情,于海一做就是十年。
2017年,是于海担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的最后一年,也是他连续提案建议国歌立法的第十年。
也正是在这一年,于海看到了自己坚持十年的提案有了结果。9月1日,国歌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回忆起这十年为国歌立法坚持的道路,于海说:“从2008年提出提案到国歌法施行的这十年,像是一段艰难的旅途,路上不断有人加入、有人离开。” 坚持,是他唯一的信念。
校团委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