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切实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与水平,根据《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攻坚的实施意见》(津理工党[2018]18号)精神,现予发布《天津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专项2019年度课题指南》,并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和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围绕建设“大思政”格局,落实“1131项目”、“课程思政”创新改革、“一体化”育人综合改革和思想政治品牌战略,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体系,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扎实推进高水平特色理工大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申报说明
《天津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专项2019年度课题指南》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1.成果形式与完成时限: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申报时务请注明一种成果形式,切忌同时选择)。研究一般要在1年内完成。最终“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须打印装订成册。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引文务请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申报资格与限报范围:(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申报文本: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天津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天津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专项2019年度课题指南》、《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3份(含原件1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4.研究经费:天津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专项研究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须严格遵守《天津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津理工校[2017]48号),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 29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附件1:天津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专项2019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党委宣传部
2019 年3月15日